机关科室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3-03-15 15:49:17 【关闭】
摘要: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修志、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宣传舆情信息;组织工委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重大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双拥共建、计划生育、退休小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部门负责人

蒋佳利(主 任)、邓  敬(副主任)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赖煜

联系电话:023-49861048

传   真:023-49857703

电子邮箱:ycjwbgs@163.com

二、人事科

负责党建、组织、编制、人事、统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教师编制、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组织人事调动、职称评聘奖惩、新教师招录、教师资格认证、工人考工考级;办理工资福利;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校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

部门负责人

张优座 (科长)、钟其敏(副科长)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智琼

联系电话:023-49580070

传   真:023-49857703

电子邮箱:rzhq9988@126.com

三、基础教育科

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中小学、特殊教育及学前教育行政、业务管理、学籍管理;组织中小学招生;审查、征订教学用书,监控中小学教学质量;负责德育、团队工作、扫盲、关工委、外事、中外合作办学等工作。

曾国栋(科长)、邓自兵(副科长)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代生兰

联系电话:023-49876293

传   真:023-49857703

电子邮箱:ycjwcdj@126.com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财务管理和事业统计上报;统筹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学校网点布局,负责基建立项审批;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学生保险、学校(教管中心)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培训、任免审查,学校后勤监管;节能减排;负责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张世平(科长)、张  晖(副科长)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继伦

联系电话:023-49895252

传   真:023-49895252

电子邮箱:jckcjl@163.com

五、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行政执法科)

负责对权限内职业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实施行政、业务管理,审(报)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联系在永中等职业学校,推进职成教育改革工作,促进重庆职教基地健康持续发展;协助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转岗培训工作。

部门负责人

周利 (科长)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江彬

联系电话:023-49858039

传   真:023-49857703

电子邮箱:69630abc@163.com

六、督导室

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规划、计划;对政府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实施督导评估;做好教育质量监测。组织督学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部门负责人

中意 (主任)

杜大志  (副主任)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车  晴

联系电话:023-49888049

传   真:023-49857703

电子邮箱:ycqdds49888049@163.com

七、考试中心

负责普通高校、艺体院校、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工作。

部门负责人

童  斌 (主任)

严民泽(副主任)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玉成

联系电话:023-49851362

传   真:023-49857703

电子邮箱:zhanghongxia79@163.com

八、安全稳定办公室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安全稳定信息收集、传递、报告;编制安全稳定工作预案;预防、掌握、处置、控制各类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信访工作;法制教育;参与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卫干部管理。

部门负责人

邓建军(主任)、牟  平 (副主任)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  茜

联系电话:023-49851605

传   真:023-49857703

电子邮箱:ycjwxfb2008@163.com

九、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区纪委报告。

2.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处理建议。

4.受理、接待群众纪检类来信、来访举报。

5.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纪检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负责人

曾  艳 (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仪

联系电话:023-49853266

电子邮箱:yczqjwjjz@126.com